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一年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工作回顾
(一)加快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3月21日我局挂牌成立,3月29日局直属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挂牌。5月,成立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每个街镇(场)服务站配备工作人员3人以上。7月,我局向区委编办提出增加“综合业务股”的要求。目前,全区街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成9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联系点163个,建成率100%。同时,办公场所、工作车辆、办公经费也得到落实。现时,我区基本达到有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项工作经费、有专用办公场所、有专门工作制度、有规范牌子的“五有”要求。
我区边建设、边运行、边探索、边规范,做到机构挂牌与实地运转同时推进、规划建设与规范服务无缝对接。服务中心(站)作用发挥初见成效,退役军人归属感不断增强。
(二)加大维护合法权益力度。加大来访信访的办理力度。全年接待来访群众约540人,做到热情接待,及时高效办理各项工作业务,耐心解释相关政策法规,群众满意度较高;全年办理信访件共30件,成功化解信访问题21件,因政策或历史原因暂时无法化解的9件,做到耐心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目前,全区退役军人信访形势总体平稳有序。
(三)安置工作迈出新步伐。一是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8年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计540.22万元;二是妥善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今年共办理33名随军家属申请自谋职业、生活补助的审批工作,其中自主择业审批5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偿第一期15万元,从而解决驻军官兵随军家属未就业安置的后顾之忧。三是高效率高质量做好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今年共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7人,其退役金及基本医疗保险已正常缴交;1—8月份区财政共支付军转干部各项经费127万元。四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确保符合办理的退役士兵享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
(四)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一是加大退役士兵培训力度。今年我区共有61名退役士兵参加全员适应性培训和37人报名参加免费中等职业技能培训。二是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共接受申请15宗,已批出2宗共32万贷款,为我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真情服务军休干部职工。一是严格执行相关政治生活待遇政策,及时足额落实退休费和补助补贴,我区现有军休干部2人和无军籍退休人员2人,全年发放退休费和补助补贴31.64万元。二是对军休人员坚持定期进行走访慰问,随时了解军休人员思想生活状况,让他们安享晚年。
(六)扎实开展优抚工作。一是全面提升优抚待遇。我区现有优抚对象3579人。全年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近2610万元。二是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助参加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4.42万元;医疗补助259人次 58.5万元,共计发放医疗补助金 102.92万元。
(七)深入推进双拥工作。一是开展创建第十一届全省双拥模范区一系列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区“十连冠”目标宣传发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我区在开展创建活动中的军地共建先进单位和优秀退役军人;在辖区旧城飞来湖公园设置相当规模的双拥宣传走廊,以及飞来湖公园南路计划打造一条“双拥宣传一条路”;在广清高速横荷出口处、沿江路西出口、区武装部门口等设置了大型双拥宣传牌、宣传栏;7月份区创建办汇同区武装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妇联等成员单位联合举办以“梦筑清城强军有我,双拥共创美丽凤城”为主题的征兵宣传暨双拥创建文艺晚会;8月份举办了以“幸福双拥,缘来你就在这里”为主题的军地单身青年联谊活动,营造了双拥创建良好的氛围。二是认真开展春节、八一拥军优属活动。春节前在凤雅苑宾馆召开了党政军座谈会议,驻我区部队的主要领导参加,区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参加了座谈;同时,由区双拥办组织驻军召开新春座谈会;各街(镇)根据本地实际,由街(镇)或村(居)组织退伍军人迎春座谈会。另外,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慰问团分赴到各街镇(场)及驻区部队、各类优抚对象进行节日慰问。2019年,全区共投入慰问金224万元,慰问驻军、全区优抚对象7158人/次。三是规范悬挂“光荣之家”牌。4月8日,我局牵头在凤城广场举办了“清远市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启动仪式暨清城区悬挂光荣牌仪式”。我区共投入13万元,为14000多户军烈属、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完成率107.7%,超额完成了上级部署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四是积极开展信息采集。到目前为止,我区共采集14974个采集对象基本信息,其中已审批通过信息14635条,现时正按上级要求开展数据交叉比对和共享、梳理问题数据、数据修订和补充完善工作。其中,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源潭镇退役军人林耀棠退役后没有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后,我区迅速协调公安部门为其办理了户籍恢复手续。
(八)积极营造尊崇英烈的浓厚社会氛围。一是精心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及烈士纪念日活动。投入77.53万元在“春节”期间对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进行走访慰问活动;在今年八一建军节到来之制,向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及军休人员共发放慰问资金73.77万元;烈士纪念日期间,市区各届代表近350人参加了庄重简朴的公祭烈士活动,同时各街(镇)组织慰问组,走访慰问了我区烈士遗属18人(户),共发放慰问金1.9万元。二是组织烈士家属到云南祭扫活动。4月16日,我局组织烈士家属20人到云南省屏边县烈士陵园祭拜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牺牲的我区7名烈士,进一步彰显烈士精神的时代凝聚力和感召力。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来访退役军人要求解决子女读书、征地拆迁、劳动纠纷、法律纠纷等超出我局职能职责范围事项,经解释政策和指引到有权处理的单位后,部分人员仍不满意。二是部分退役人员因个人利益串联集访非访,在重要时间节点非访情况仍然存在。三是因部分优抚对象因身份证失磁、年纪老迈、长年在外打工等未能完成核查信息读取工作,优抚对象核查工作未达100%。四是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住房、医疗、就业、子女教育、生活困难优待措施方面仍需与市、区有关部门及街镇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政策宣传和指引办理工作。
三、明年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类优抚对象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自然减员的核查工作,加强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好抚恤优待政策的落实,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四是贯彻落实《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做好生活困难退伍军人帮扶工作。五是扎实推进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六是扎实抓好2019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